关于印发《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
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各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江汉油田总医院,委机关相关科室:
《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9月24日
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乡振组发〔2021〕1号)、《潜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振兴发〔20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项目
检查基本医疗有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管理、大病兜底保障等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健康扶贫涉及问题线索共2项17条。
三、责任分工
(一)市直相关单位。根据市“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健康扶贫相关单位要按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提供政策落实相关数据。开展主管业务的政策宣讲、培训,为各地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二)工作专班。开展查否问题线索的复核抽查,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收集整理历年文件,全面梳理在本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管理、大病兜底保障等政策就诊人员信息,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1年8月开始,11月中旬结束。
动员部署(8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卫健系统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开展政策宣讲,提供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
(二)核查整改(8月一11月中旬)
抽调相关人员,配合市“大数据”办公室,对各区镇街道查否的问题线索按20%以上的比例进行复核抽查。
对查实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迅速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进行整改。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工作专班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主动抓。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上网公开,指导区镇街道卫生院依托各种平台,将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三)强化督办问责。委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高效推进。
附件:市卫健委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成员名单
市卫健委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
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彭家洪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余爱龙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长
毛道元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从 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元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邵显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廖传启 委办公室负责人
龚友富 委机关纪委书记
王维涛 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熊章良 委医政科科长
冯凯清 委财务科科长
张祖帮 委信息中心主任
黄书岚 市中心医院院长
赵 勇 市中医院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王维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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