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自评结果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4965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16:39: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16:39:12 名  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自评结果

发布日期:2022-12-31 16:39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2022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自评结果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8号)要求,我们开展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果。按照《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相关内容,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当年本级财政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批复18.25万元,全年执行18.2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抚慰金发放家庭数量30户、45人,全年实际发放家庭数量43户、67人,完成率143.33%。

质量指标:年度指标抚慰金发放到位率100%。

时效指标:年度指标2022年8月底发放到位。于2022年8月底前资金经市卫生健康委代理银行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潜江支行全部拨付到对象个人账户。

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发放标准为每户一次性抚慰金1万元,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的通知 》(鄂卫生计生通〔2016〕3号)发放标准到位。

 社会效益:使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精神上得到慰藉,为独生子女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抚慰金发放家庭数量30户、45人,完成率100%,全年实际发放家庭数量43户、67人,完成率143.33%。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预算人数是由各区(镇、处)提供的预算新增人数,由于独生子女的死亡不可确定性,当年符合年龄的独生子女死亡和婚育情况需要上门调查核实才能确定,致使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户数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经常性调查工作。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纳入常年性的工作,年初通过全员人口数据筛查当年符合条件的对象,组织专班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准确确定目标人群数量。

2.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一是通过公安、民政、疾控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进行大数据比对,调查死亡人口信息。二是发挥联系人的作用,经常联系计生特殊家庭,及时掌握婚育生育信息。

附件:2022年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1号)和《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潜政办发〔2015〕90号)精神,充分体现各级政府对独生子女死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关爱,使独生子女死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上得到保障,精神上得到慰藉,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的局面。

2.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如下:

  数量指标:一次性抚慰金30户、45人,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2022年8月前完成。

  质量指标: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每户1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使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精神上得到慰藉,为独生子女死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该项目预算资金为38.5万元,其中本级资金19.25万元;按照省、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相关政策,符合政策上报67人,实际发放67人,应发放特别扶助资金38.5万元,实际发放38.5万元,其中市财政配套19.25万元。资金通过财政下拨指定代理银行邮政储蓄统发户,然后由邮政储蓄银行直达个人账户。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潜财绩〔2022〕8号)要求,对照《潜江市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潜江市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分表》,对年度绩效各项指标进行自评计分,分析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预算指标中时效指标抚慰金2022年8月发放到位,质量指标发放到位率为100%,成本指标发放标准省标准未发生变化;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明显,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精神上得到慰藉。数量指标预算发放人数30户、45人,完成率100%,实际完成43户67人,完成率143.33%。主要原因独生子女的死亡不可确定性,当年符合年龄的失独家庭夫妻婚育情况需要上门调查核实才能确定。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按预算指标完成,数量指标实际完成人数比预算指标略有偏差。主要原因是独生子女的死亡不可确定性,当年符合年龄的失独家庭夫妻婚育情况需要上门调查,造成实际执行人数不一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对此项目的实施满意度达98%以上。有少数对象认为我省扶助标准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标准偏低。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自评结果为“优”,已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该绩效评价结果已与2022年部门预算挂钩。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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