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潜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bqj.gov.cn)和潜江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ww.hbqj.gov.cn/wsjs/)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电话:0728-624257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数量。
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以潜江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卫生计生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通过市卫生计生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予以公开。其中部门信息包括部门最新概况、机构职责职能、主要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在通过各种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9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共595条,部门文件14条,机构职能10条,政策解读9条,廉政教育11条,领导信箱14条,其他信息226余条。主动公开了我委医政管理、血液管理、中医工作、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规划财务、人事管理、医学教育与科研、医师执业和护士执业考试及卫生工作活动等政策文件和信息;公开了我委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申请示范文本和承办单位等内容,公开了潜江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基本药物价格、大病商业保险赔付情况,公开了卫生计生事业基本情况等卫生计生统计数据。
2018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条数 |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条数 |
1 | 本部门文件 | 14 | 10 | 工程建设 | 5 |
2 | 工作动态 | 130 | 11 | 健康医疗 | 40 |
3 | 规划总结 | 55 | 12 | 市场监管 | 9 |
4 | 政策及政策解读 | 9 | 13 | 饮水安全 | 365 |
5 | 部门教育 | 3 | 14 | 公示公告 | 55 |
6 | 三公经费 | 2 | 15 | 廉政教育 | 11 |
7 | 重大政策落实 | 6 | 16 | 领导信箱 | 14 |
8 | 行政审批许可 | 14 | 17 | 网上调查 | 2 |
9 | 行政处罚 | 161 |
(二)公开形式
我市卫生计生系统采取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有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平台,并积极与省、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合作,公开信息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7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879条,政务微信公开188条,新闻媒体公开102条,其他方式公开98条。(部分信息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从"标准规范"向"精准服务"提升。二是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平台过多过散,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到达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细化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任务,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围绕公众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惑,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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